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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港宝典关于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专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8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澳港宝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体系、办学行为、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推动澳港宝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澳港宝典实际,经学校2023年校长办公会研究,先对澳港宝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专业情况进行公示: 

  一、澳港宝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设置校外教学点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厅[2022]2号)文件要求。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以及地方人才需求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慎重选择设点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在《加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若干意见》和《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强调各主办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以及地方人才需求,合理设置校外教学点的层次、数量和区域布局,云南省教育厅将综合统筹各高校设置的校外教学点数量和布局。各主办高校根据自身优势学科专业和校外教学点布局,主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专业数量。

  依据校外教学点原则上应设置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确有需要,高校也可在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置校外教学点,但仅限招收该企业内部职工,不得面向社会招生。部分条件良好、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实施成人文化教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取得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设点单位,总体数量只减不增的原则。

  二、澳港宝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设置校外教学点情况

  澳港宝典对原设置的校外教学点经进行实地走访和多方调研,对其办学办公环境、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生源情况和合作意愿等进行分析和综合考虑,现决定保留20个校外教学点,作为澳港宝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向云南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具体名单如下:

  1.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2.云南泛亚专修学校;

  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4.云南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

  5.一心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云南)有限公司;

  6.昆明五华博联培训学校;

  7.临沧市临翔区中医医院;

  8.红河哈尼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9.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0.罗平县中医医院;

  11.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2.延寿堂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14.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学校;

  15.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16.大理护理职业学院;

  17.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8.德宏职业学院;

  19.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

  20.玉溪市红塔区医学会。

  三、澳港宝典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设专业情况

  根据澳港宝典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特色和办学条件,为更好的服务云南省中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满足社会考生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近三年招生实际情况,澳港宝典决定继续开设这3个招生层次、15个专业,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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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医学;

  2.中药学;

  3.药学;

  4.护理。

 。ǘ)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和专业(业余)

  1.中药学;

  2.药学;

  3.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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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医学;

  2.中西医临床医学;

  3.针灸推拿学;

  4.傣医学;

  5.中药学;

  6.药学;

  7.康复治疗学;

  8.护理学。

  公示时间:2023年1月8日-1月17日

  若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澳港宝典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871-63165991

  邮    箱:258651099@qq.com

  澳港宝典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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